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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发布日期:2013-12-16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目前反映课堂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和检测课堂教学质量的较好方法。通过调查及评估,任课教师可以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及效果,为改进教学提供依据,并为进一步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做好教师职称评定、教师工作考核及教学奖励工作等提供依据。为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估方式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学生评估的方式进行。学生对各类课程(含专业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采取网上评价方式。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承担了学校全日制班级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都属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对象,各教学单位所开出的全部课程都在评估之列。

三、评估时间和地点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时间一般定于每学期第1718周在学校校园网(内部网)上进行。在这期间,学生可在自己宿舍利用电脑上网评估,也可到学校计算机与网络中心微机室评估(免费)。学校网络中心微机室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期间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300—930

四、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1.评估工作在教务处的统一布置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系或教研室主任及教务员认真协助搞好评估。

2.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员要认真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检查学校内部网上的《新教务管理系统-正方系统》中本学院(部)“课程库”是否完备,课程库中应包含有本学期的实开课程,如有遗漏,要及时补上;其次,检查《新教务管理系统-正方系统》中本学院(部)的教师管理库中是否包含了本学期所有在岗专业课教师,补上所缺教师信息;第三,根据由教务处分发到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的《教师任课表》上的安排,把《新教务管理系统-正方系统》中本学院(部)的班级与课程、课程与教师连接起来。以上各项工作必须在评估前完成。

3.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做好网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活动的组织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在进行网上教学评估之前要召开各班学生干部会议和全体教师会议,讲明教学评估的重要性及操作规程,确保评估活动顺利进行。

4.由教务处把评估结果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某一学年度上

下两个学期的评估结果,结合教师在教研教改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从本学

年度专任教师中推荐出教学质量优秀奖人选,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

议后确定正式获奖人选并予通报表彰及奖励。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具

体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