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定期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支部评估工作。特制定我校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评估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我校各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进行改革和建设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二、具体目标(M)
(一)自身建设(共性目标M1=60分)详见表A。
(二)发挥作用(个性目标M2=40分)详见表B1,B2,B3,B4。
三、组织检查
评估工作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成立“评估小组”,小组成员由党委职能部门干部和党总支有关人员组成。党支部评估工作原则上每二年进行一次。
四、评估方法和程序
(一)党支部自评:评估前召开支委会,熟悉评估方案,对照评估内容,分析支部的工作情况,做好必要的材料准备,然后召开支部大会,按照《评估书》的具体目标逐项进行自查,经支部全体党员共同评估后,算出自评得分,填好《评估书》,并将其上报党总支。
(二)党总支复核: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对各支部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可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全面、客观地评价所属支部各项工作,对《评估书》中的具体目标逐项进行复核打分。填写好《评估书》有关内容,然后将《评估书》和《评估结果统计表》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
(三)评估小组评定:由评估小组分别对各党支部进行评估,依据各党支部自评和各党总支复核得分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抽样调查等,作出组织评定,评出优秀党支部。
(四)评分方法:
1.采用百分制。M=M1+M2
2.在计分中,M1.M2两项分值分别超过55分和35分以上,总分M达到90分以上的支部为优秀支部。
3.总分达到70≤M<90,评为合格支部;总分为M<70分,则为不合格支部。
4.关于加分、扣分的具体规定
(1)支部成员因表现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受到表彰和奖励,应在所在支部的评估总分中进行加分。
加分标准:每人(次)按校、市、省、国家分别加0.5、1、2、3分。
(2)支部成员因违法违纪、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而受到处分,应在所在支部的评估总分中扣分。
扣分标准:通报批评每人次扣3分;警告以上处分者每人次扣5—10分。
五、总结表彰
检查评估后,做好总结交流和表彰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5月份党内评先进活动的主要依据,在“七一”前夕,对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含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名额占基层党组织数的15%。
六、指标体系(见附表)
七、本方案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原《广东技术学校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广师党组字[2004]9号)同时废止。
八、本方案从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组 织 部
二○○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