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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9    

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深度应用,推动学科大模型赋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校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为2项。

二、建设内容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在前期已建设14个学科大模型(见附件1)的基础上,持续征集建设一批高质量学科大模型。各建设团队须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一)高质量数据集。完成覆盖相应专业类的高质量数据集。数据来源须权威可靠,严格甄选教材、专业书籍、高水平论文、音视频课程、教学大纲、习题及答案、专业词汇库、

行业标准等权威资源;数据类型须全面,实现文本、图像、音视频、代码等多模态数据全覆盖;数据质量须合规达标,依照规范性标准实施数据清洗、整理、标注等流程。

(二)学科大模型。建设1个专业准确、开放易用、安全可靠的学科大模型。须依托国产通用大模型,使用构建完成的高质量数据集开展增量训练,确保模型在学科知识问答、逻辑推理等方面的准确率满足专业教学要求;须提供开放的服务平台和易用的交互界面;支持不少于100并发用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鼓励联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内容。申报人填写《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供学科大模型的演示视频(5分钟以内,仅限MP4格式)。申报学院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建设基础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三)申报条件。申报专业类须拥有至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技术保障。申报人须提供支撑学科大模型运行的必要算力,确保模型上线后持续高效稳定运行。

(五)评测要求。学科大模型须通过安全评测、学科通用能力评测、学科基准评测和模型效能评测,各项评测均须达到合格标准方可上线。

(六)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科大模型运行安全可控。

四、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于9月12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如申报数量超过2项,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后向省厅推荐。

(三)教育部将对成功入选的建设项目进行评测,学校须在评测前完成属地网信部门备案。

(四)通过评测并完成备案的学科大模型上线至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进行建设。

联系人:胡玲,联系电话:38265564,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址: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

1.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清单(已建设)

2.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申报书

3.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