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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2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和个性化发展空间,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师大〔2026〕27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2027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转专业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转专业对象

面向我校所有年级在籍在校本科生(特殊招生形式学生除外)。

三、转专业条件

各专业转专业条件均需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原则上不另外增加转专业限制条件。

四、工作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各学院报送拟接收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11月2日-13日)

1.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年级本专业新生入学报到总人数的30%以内。相关专业有不同专业方向的要分开独立填表、独立申报。

2.各学院各年级拟接收的转专业人数应将该年级本专业原已接收的转专业人数给予扣除。

3.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负责转专业考核的命题、组织考试及阅卷等相关工作,须参照国家相关考试保密标准,落实全流程保密管理。面试评委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面试评委组长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需要召开专项会议,讨论通过本学院各专业转专业方案。

5. 学校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通过二次选拔组建的创新班、卓越班和实验班等,这类试点班不接受学生转入但可以申请转出。

6.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学院××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件2)及《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8)报送教务部。

7. 各学院登录“正方教务系统”,分年级完成各专业转专业接收条件设置,并提交教务部审批。(具体参考附件6的步骤一)

(二)学校公布各专业接收计划及转专业方案(11月16日-20日)

1.教务部复核各学院提交的转专业接收方案。

2.教务部在学校网站“教学信息”栏,公布各学院各专业的转专业方案,包括拟接收转入学生数、条件、考核办法和咨询渠道等。

3. 教务部在“正方教务系统”审批通过各专业转专业接收条件,设置学生转专业申请受理时间。

(三)学生线上申请(11月21日-27日)

1.各学院应通知相关年级学生,并启动本学院学生转出专业申请报名工作。

2.学生须认真查看拟申请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计划接收人数及考核要求等信息,在受理时段内登录“正方教务系统”线上提交申请,按要求填报转专业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版《家长知情同意书(模板)》(附件3),阅读报名须知后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具体参考附件7)

(四)转出学院审核(11月30日-12月4日)

1.各学院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信息线上审核,并将同意申请转出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具体参考附件6的步骤二)

2.各学院于12月4日前向教务部报送《××学院同意申请转出专业学生信息表》纸质盖章版(附件4),电子版发送工作邮箱。

3. 教务部汇总《××学院同意申请转出专业学生信息表》。

(五)转入学院考核与审核(12月5日-21日)

1.接收转专业学院根据申请转入的学生名单,做好通知、组织考核等工作。按照转专业方案的转入条件、考核方式和程序等,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审查和考核。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项考核项目(如笔试、面试)的表现和得分,须有明确的书面或视频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转入学院需将学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

2.转入学院公示结束后,初步确定同意拟转入学生名单,并于12月21日前向教务部报送《××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信息表》纸质盖章版(附件5),电子版发送工作邮箱。

3.转入学院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根据本学院考核结果对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线上审批,设置“通过”或者“不通过”。(具体参考附件6的步骤三)

(六)教务部复核和公示(12月22日-31日)

1.教务部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及相关材料。

2.教务部将全校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材料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并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日。

(七)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1月初)

1.教务部将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以学校正式发文方式公布,并发布转专业手续办理指引,通知相关学生办理有关学籍异动手续。正式发文公布后,不再受理本次转专业撤销或结果变更。

2.新学期报到注册时,由学生到转入学院统一办理转入学籍、学生证、注册等事宜。

3.公示期满后,教务部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根据公示后本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线上最终审批。

4. 各学院对“审核通过”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指定班级。(具体参考附件6的步骤五)

5.教务部将统一进行线上更新转专业学生学籍信息,新学籍生效学年学期为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

五、其他事项

(一)转专业工作必须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规范组织管理,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

(二)各学院要公开转专业咨询渠道,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学生转专业过程中的报名与咨询问题,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

(三)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等。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前学期的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只允许在同年级转专业,原则上不安排降级,由学院与学生本人妥善安排完成转入专业的课程补修。

(五)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在学分数、课程内容和学习要求上相当,可申请免修。对转入专业已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给予补修。

(六)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七)各学院按上述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

(八)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工作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38256437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2A

工作邮箱:jwcxj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学院××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3.家长知情同意书(模板)

4.××学院同意拟转出专业学生信息表

5.××学院同意拟接受转专业学生信息表

6. 正方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流程(学院操作版)

7. 正方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流程(学生操作版)

8.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模板)



教务部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