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54号)精神,教务处开展了我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2017年4月21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对两类课程申报项目进行了会议评审,最终共遴选推荐6门课程建设项目。其中,推荐《网店开设与管理》申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汽车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琉璃装饰工艺》2门课程申报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摄像技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和《半导体照明原理与技术》3门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的课程建设项目,不受名额限制。现将遴选结果公示。
公示期:2017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仙;电话:38256661;地址:本部办公楼204室。
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