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将于19周星期一(2019年1月7日)至20周星期五(2019年1月18日)工作日进行校本部期末集中考试,各单位按所分配的课室、时间组织期末考试。各学院要按归属课程编排期末考试,并确保重修学生参加重修课程所在班级的考试。期末考试安排表要严格按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务科表格/期末考试安排表),并于16周周四(2018年12月20日)前送至教务处信息管理科(办公楼203),同时将电子稿发至397712572@qq.com。各教学单位应均衡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各班级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应早于第20周周四。监考老师请提前20分钟到各单位办公室领取考试试卷,并于考试结束后送试卷回各单位办公室。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安排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 30人以上(含30人)不足60人必须要配2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含60人)不足90人必须配3名监考人员、90人以上(含90人)至少配4名监考人员。
考试时间段:第一场:08:20-10:2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4:20-16:20
附件:
1、校本部期末考试安排表
2、考试时间及课室安排
3、校本部考试周教室情况
教务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