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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和保障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学校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各学院书记和院长组成,院级巡考由各学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巡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7月1日-7月10日

二、巡考安排(见附件1)



三、巡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巡考工作,提醒监考教师按时参加监考工作。

(二)在考试开始前对考场进行考前巡查,巡考工作人员负责到场签到和发放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巡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需对试卷情况、考场情况、监考教师到位、监考情况、考生情况进行巡查,并对考场中出现的特殊状况进行及时处理。

(四)各巡考工作人员须认真填写期末考试巡考记录表。

四、巡考时间和巡考人员集合地点

(一)东校区、西校区

1.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8:20-10:2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4:20-16:20。

2.巡考集中时间:上午8:10、10:20,下午14:10

3.巡考集中地点:东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西校区教学楼一楼。

(二)白云校区

1.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9:00-11:00;

第二场:14:10-16:10;

第三场:18:30-20:30。

2.巡考集中时间:上午8:50,下午14:00

3.巡考集中地点:白云校区第三教学楼105教师休息室。

(三)河源校区

1.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8:00-10:0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3:30-15:30;

第四场:16:00-18:00;

第五场:19:00-21:00。

2.巡考集中时间:上午7:50、10:20,下午14:00、15:50

3.巡考集中地点:河源校区唯实楼108门口。

五、期末课程考核编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已编排汇总,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2)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