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集中实习安排,我校遴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专业素质过硬、具有扎根教育教学一线情怀的优秀本科师范生,前往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贵州省各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粤西北等地区中小学开展教育实习工作。现将实习生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见附件1-3),并将实习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实习时间自2024年9月起,至2024年12月末(不同学科根据教学计划适当调整)。
(二)出发时间在2024年8月底至九月初,具体日期另行安排。
二、教育培训
(一)学校将于2024年8月29日前召开实习工作会议,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具体负责学生的安全及业务教育与培训,需在学生出发前完成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实习的相关工作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4)的要求执行,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负责教育实习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各环节,组织中期检查,对实习学生的实习状况和实践教学质量进行管理与监控。协助各二级学院与学生实习学校沟通对接,处理实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二)学生处协同和指导各学院做好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院对学生的教育实习负主体责任,应认真细致做好校外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和日常管理教师,并在学生出发前完成培训工作。学院应为学生购买保险。
(四)实习指导教师需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高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经验。指导教师应按照教育实习管理规定完成指导工作,并填写相关材料。
(五)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实习过程中践行师德,认真实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不参加宗教活动,并提高安全意识,规范考勤。
四、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8817784。
联系邮箱:gssjk@gpnu.edu.cn。
附件:
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范生花都地区中小学(含中职)教育实习学生名单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范生赴贵州地区中职开展顶岗实习学生名单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范生赴韶关、连南、番禺、河源地 区地区中小学、中职教育实习学生名单(第二批)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