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校外实习作为高等教育实践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现就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有关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开展校外实习活动的教学单位,应成立校外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教务员等,做好实习的工作计划(填写附件1以及附表,专项实习项目应包括在内)。
(二)落实“双导师制”。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制定校外实习工作方案,召开校外实习工作专题会议,确定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各专业专任教师),明确校外实习过程中学院、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分工和职责,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三)规范管理学生校外实习。2025届毕业生务必在该学期结束前完成实习任务,否则将无法取得毕业证。各学院应尽量集中安排学生进行集中实习。确保实习内容与学生的专业紧密相关。如学生确实需要分散实习,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2),持实习单位拟接收实习的有关证明或实习协议等材料(模板见附件3)向学院报备。
(四)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统一管理和考核,确保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学院应为参加实习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覆盖实习时间段。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安全规范教育,确保实习过程顺利进行。
(五)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并在实习结束后提交教育实习手册等相关材料(附件4、5)。
二、材料要求
(一)实习报备。9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及时报送校外实习工作计划(附件1)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1);以上材料电子文档(WORD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
(二)中期检查。10月上中旬,各教学单位应进行校外实习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撰写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报告,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宣传(各学院至少报送一篇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后的中期检查工作报道或推文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学生实习点。
(三)实习总结。12月底,各教学单位完成校外实习工作总结相关工作。要注意收集保存学生、指导教师实习工作簿和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果材料、学生实习工作照片、学院实习工作小组检查实习照片等材料,并完成工作总结表填写(附件6)的撰写及存档。
三、校外实习指导老师名单报送及证书发放
(一)2024年9月15日前,各学院应将本学期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的名单汇总表(附件7)电子文档(WORD版以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
(二)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聘书由各学院自行打印(证书制作要求及模板见附件8),教务处统一组织盖校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实习交通安排。各教学单位如有实习用车需求,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附表1.2),教务处协助各教学单位安排实习始末接送学生用车。
(二)工作联系人:陈老师,闫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计划表
1.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
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协议书(参考样式)
4.学生实习报告(格式)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鉴定表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总结表
7.学院2024年校外实习指导老师汇总表
8.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证书制作说明及模板
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