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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校外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2    

各学院:

为加强毕业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校外实习工作的通知》安排,我校拟开展2024年校外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0日—2024年11月10日。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实地检查实习生毕业实习的进展情况;各实习点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了解实习生教学实习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了解实习生实习效果等。

(二)与实习单位领导、指导老师、实习生开展座谈或走访,了解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体会和收获,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生及实习工作的评价,收集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实习计划和管理。

三、检查要求

(一)本次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方式开展。学院抽查要做到全面覆盖,既要检查集中实习的实习生又要检查分散实习的实习生,及时掌握分散实习的实习生动态。教务处重点抽查与专业认证工作相关的教育实习基地、较为集中的专业实习基地以及基地建设期不足3年的基地情况。

(二)各学院应组建以院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分成若干小组开展检查。每小组3-4人,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各分管教学副院长、带队老师、任课教师等,以座谈及实地考察的形式对城区内、外的实习学校进行检查。

(三)加强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检查,落实教师指导任务,明确教育实习中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班主任教师、专业指导教师“三导师”职责,检查《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填写情况。

(四)个别已完成专业实习的学院,应在实习生回校后及时组织召开工作检查会,落实相关检查任务。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各项中期检查材料(附件1-4),并针对实习学校反馈建议提出整改意见。2024年11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登记表(附件1)、实习基地中期抽查情况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gssjk@gpnu.edu.cn。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4)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部分学院的材料进行抽查。

(二)各学院的实习检查工作情况需进行相关新闻报道(配图片)。每学院至少在校园网发布一篇实习中期检查新闻;且至少报送一篇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后的中期检查工作报道或推文或视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鼓励面向社会有影响力的媒体投稿。

(三)基地信息变更等信息,请及时发送给实践教学管理科。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附件:

1.学院2024年秋季本科毕业实习中期检查登记表

2.学院2024年实习基地中期抽查情况表

3.学院本科校外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集中实习)

4.学院本科校外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分散实习)




教务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