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全面落实师范专业认证标准,提升我校本科师范生培养质量。教育见习、研习作为师范生重要的实践课程,对促进师范生专业成长具有关键作用。通过教育见习、研习,可促进师范生教学理论的学习,拓展专业知识的应用渠道,理解教师的职责,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为成为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做好准备。为进一步规范教育见习、研习工作,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见习、研习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见习
(一)时间安排
教育见习时长原则上为2周,具体开展时间安排在第四至第六学期,由各二级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灵活执行,可采用分散的方式开展,以便更好地契合专业学习节奏。
(二)内容规划
1.教学工作见习:组织师范生前往见习学校,现场聆听教师示范课,近距离观摩教学过程,感受真实课堂氛围,学习如何把控教学节奏、运用教学方法;各二级学院需积极邀请中小学、幼儿园以及职业院校的优秀教师举办专题讲座,分享前沿教学经验与教学技巧,让师范生汲取一线教学智慧;此外,还应创造机会,鼓励师范生与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深入探讨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与心得。
2.班主任工作见习:安排师范生跟随见习学校的班主任参与班级活动,如班会、班级日常管理等,实地体验班主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学习如何与学生沟通交流、处理班级事务;邀请优秀班主任开展讲座,系统介绍班主任工作的职责、方法、技巧以及班级管理经验,帮助师范生初步构建班主任工作认知体系。
3.教学设计以及班主任主题班会设计:鼓励师范生在见习过程中,结合所学理论知识,进行教学设计和班主任主题班会设计,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自身教学和班级管理能力。
(三)任务要求
1.听课记录:每位师范生需认真记录听课笔记,听课记录不少于4次,且重点记录教师示范课的教学流程、教学方法、师生互动情况等,为后续教学实践提供参考。
2.班主任工作观摩:必须参加至少1次班主任工作观摩,详细记录班级活动的组织过程、班主任与学生的互动方式以及班级管理的有效策略。
3.见习总结:见习结束后,需撰写见习总结,内容应涵盖见习期间的收获、体会、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新认识以及自身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向,字数不少于1500字,要求条理清晰、内容翔实。
二、教育研习
(一)时间安排
教育研习时间为1-2周,原则上安排在第七至第八学期,在师范生教育实习结束后进行,可以集中时间进行,也可以分散时间完成。
(二)内容规划
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实习经验交流,教学设计与教学案例研讨,学科课程与教学问题研究,班级管理与主题班会研讨、专题讲座、教师访谈等等。其中,课堂教学观察评议至少2次,教学设计/教案文本/教学案例评议至少1次,主题班会评议至少1次。
(三)任务要求
1.研讨记录:认真做好研讨记录,记录研讨过程中的主要观点、讨论焦点、解决思路等,研讨记录不少于5次。
2.研习总结:研习结束后,撰写研习总结,对研习过程中的收获、思考、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字数不少于2000字,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
三、组织与管理
各二级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院内的见习、研习工作,包括制定计划、联系学校、配备教师、组织交流、评定成绩、推进课程建设等。指导教师则具体负责与见习单位沟通,指导学生的教学观摩、研习活动,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收集材料并评定成绩,全方位保障见习、研习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材料要求
(一)参加教育见习、研习的师范生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见习、研习材料。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见习手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研习手册》(附件2,3),所有材料应确保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体现师范生在见习、研习过程中的学习成果与成长轨迹。
(二)各二级学院见习、研习工作结束后,收集本学院师范生的见习、研习材料,并进行审核与分类整理,确保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以备学校教学督导抽查。
五、评价与成绩管理
评价与成绩管理工作从多维度、多方式展开,全面衡量师范生在见习、研习中的表现。评价内容涵盖出勤、态度、过程参与、总结完成情况,以及学生自评与小组评价。评价方式上,依据二级学院制定的标准,综合师范生自评、小组评价和指导教师评分,由工作小组给出最终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班级成绩评分应成正态分布。对于成绩不合格的师范生,按学校规定需重修该课程,以此确保师范生达到相应的实践学习要求。
六、其他
(一)全体师范生应深刻认识到教育见习、研习的重要性,严格遵守见习、研习的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按时、高质量地参加教育见习、研习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二)外出见习期间,师范生代表着学校形象,需自觉遵守见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见习学校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始终保持谦逊的态度,虚心请教,积极主动地学习,展现我校师范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教育见习、研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与管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应急预案,确保见习、研习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顺利进行,切实提高见习、研习质量。
(四)工作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附件:
1.关于印发《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见习研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教育见习手册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教育研习手册
教务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