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01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本科专业结构优化与市场需要相结合原则
新增专业要与我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符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中对新增专业的相关要求;符合我院为广东省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广东职业教育发展和现代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适当增设理工类专业,提高理工类专业占比,对接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等重点领域,鼓励申报新型工科专业(参照附件1附表2)。
2.坚持基本办学条件具备与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相结合原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新专业评估的有关指示精神,2018年,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本科新设专业开展评估,对基本办学条件各项实行一票否决。我院新增专业应能够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有充足的专业建设费和教学运行经费,信息资源种类全面,数量较多,更新较快,教学设施应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3.坚持增设与撤销相结合的原则
为避免过度、过快设置新专业,文管经艺类专业较多的学院,每申请新增1个专业的同时,学校应相应调整、撤销1个原设专业。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我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生源和就业好;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专业负责人需要有正高职称,在同等水平高校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定位和影响,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专任教师总人数不少于8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不少于2人。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7.鉴于我校目前专业数量的实际情况,建议近几年新办专业较多的二级学院,暂缓申报新专业。
8.新专业建设的办学条件等请参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附件2)。
三、申报数量
我院今年仍将从严控制新专业的申报数量。本次申报新专业由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初审、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向省教育厅申报。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正式文件以及申报情况对申报专业数做出调整。
四、申报步骤
1.相关二级学院组织调研填写申报材料。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和骨干教师进行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拟申报备案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拟申报审批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4),并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04),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上报将不予受理;
2.教务处初审拟申报的新专业材料。教务处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等文件要求及我院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对各二级学院拟申报的新专业进行初审,初步确定今年我院拟申报的新专业;
3.学校评审、最终确定申报专业。在初审基础上,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拟于7月上旬评审,并经学校领导核准,最终确定出向省教育厅申报的新专业。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不断调整我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建设布局,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 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