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课程调整:
4月6日(周一)全天停课。4月5日(周日)晚上的公共选修课停课。
相关要求: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文章来源: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